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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的演技实在是一百分 但是剧作的节奏差些火候 观感并不上乘 似乎面面俱到 但也导致笔墨太散 缺少一锤定音的高潮
加菲有追求,有前途~ 虽然现在看着还有点像表演工作室的学生…故事好美,每一个Jon人生中的时刻都牵动人心,但LMM这种快剪真的是看着好难受…可能老了受不了这么多又晃又快切的镜头。这是theatre没法剪辑后遗症么,能拍电影了就疯狂切镜头?
稍微失望了,但是加菲深情的眼神我可以加一星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over and over
艺术家的半自传式音乐剧,节奏与嵌套的结构挺有趣,连对音乐不很敏感的我都不觉得很闷。
7/10。其实相比[吉屋出租]多声部的戏剧表演,剧作家本人的电影以一组充满噪点、聚焦模糊的伪实录镜头开始,通过对单一主角的聚焦展现了拉森登上舞台讲述创作起源,镜头紧接转换到戏剧工作坊的钢琴演奏,使场景游离在生活影像、口述纪录和舞台实况的多元叙事之间。尽管对于繁华与贫穷的90年代纽约、生命如定时炸弹般倒数的艾滋病时代,不能够充分理解,但情绪的克制大概是打动那些音乐剧粉丝的关键,每天端盘子、欠费被断电的作曲家,对室友放弃梦想从事广告的排斥,联结成一个理想主义者对平庸的反抗。林聚聚对群唱的处理常出现得令人猝不及防,譬如乔纳森为接待吵闹的周日餐厅里的顾客时压力大爆发,以及女伴来到公寓要离开他一幕,乔纳森把自己对爱人的躲闪和敷衍的和解编成了歌曲内容,令女伴失望而归,这也是正确处理歌舞与人物情感线索的方式之一。
以为奋斗,其实是故事
或许都是几周以后快三十的人,感同身受。三十岁的我,会有什么成就呢,又需要什么成就呢。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这种毒鸡汤真的没必要,不是没有有梦想的人都是乔纳森,在经过走火入魔之后就能成功,电影更恶心的一点是只展现了乔纳森成功前遭受的苦难,而他之所以能成功的原因却一笔带过。加菲快40了,饰演一个30岁的角色也实在违和。全程几乎都看不下去...
又一个Here's to the Fools who Dream,创意产业劝退片,其它行业毕业一直失业又何尝没有共鸣。简单的Teenpop rock和简单的主题、诉求和挣扎,但确实是林曼米三部剧唯一好听的,台上台下剧里剧外的承接也是少有的流畅自然,也真的受不了再看一遍
7.9 剧本结构的起承转合做的好,罗莎这个角色做的漂亮,迈克也是他的灵感缪斯,斯蒂芬稍弱。最美场景泳池里的音符。当然此片还是不如爱乐之城,主角的还原度没有那么高。
哭崩溃了……对rent无感的我,却在这两个小时里不断被rent的每个人物每个情节冲击。roger,mark,angel,mimi……他纪念了他们每一个人,他们永在。
最后有点感人,加菲老了但露出脆弱一面的时候还是像小朋友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今年我三十岁了。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为自己绝对属于不认真生活的那一挂,所以总是会被认真活着努力追梦的人打动…并且还有那么好听的音乐。
聚光灯一般明亮,像是又感受了一次RENT里的生命力。/在世纪看RENT居然是三年前的事了,想念剧场。
其实不如说是一部加菲的粉丝献礼片,什么都有。搞艺术的人的故事总是大同小异,总是离不开和生活中的贫穷、死生病痛较劲,总是不免在爱中错失,总是会选择放弃理想化而向商业屈服。Rent那种风格一直是我不太喜欢的,所以无法全情投入。倒还是频频戳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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