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平凡的琐事中寻找深刻意义。 结尾金敏喜像是在参加一个人的婚礼,自己的婚礼。
装作不在乎别人看法出轨在一起,其实心里在意的要死每个电影都在给自己洗白,不是很喜欢这种别扭的人,跟侯麦真的差远了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从来不让人失望…布努埃尔=20世纪,洪常秀=21世纪。
一部纯真的爱情电影,看到最后竟然有点感动。
洪常秀是想说:我电影里,关于戏里戏外演职服化道的一切,都必须是我的私人最爱。换句话说,作者电影的导演们,从不接受公私之分的讨论(金敏喜点了个赞)。
偷偷从别人碗里舀一勺吃,反复模拟某句话的手语,醉酒后在餐桌上换个睡觉的姿势,在没有人的走廊里摆出酷的样子,摆弄花草与叶,相比洪的创作理念,还是这些平凡的肢体动作更具影像的余味。
很难评价,看完最直观的感受是:这也可以?但这既不算否定,也不算钦佩,或是认为其庸常,只是不知道该作何评价。依赖演员的表演,在极为日常自然的对话中偶有细腻的不动声色的乍泄的灵光,也能看到摄影机及其背后富有感情的视点,但又会怀疑,对于一部电影来说,这便足够了吗?即便洪在影片中,借着角色的对谈也在试图调侃,或者说,消解这个怀疑。介于成本和团队规模,能做到这种成色的创作,是太过随意的,但又是不简单的。想来想去,只能用“自由”来作评价,他可能拥有着许多人都希望拥有的创作状态,不受限制地将那些如日记一般私藏的情感和灵光表现出来,至于别人能共情与否,也许都不重要。
洪常秀后期电影的最大问题,就是影像没有“血色”,他试图通过对话从人性中提炼出“物质成分”,看似举重若轻的表面,背后却是一长串深深的脚印。
不知道该打几星,两星四星似乎都很合适。行了行了,知道你们很甜蜜了,下一个。
在停止写作后,小说家短暂失聪,语言系统化为身体符号靠手语得以表达。而静默中,书写的本质和拍摄的意义进行贯通。camera就是一支笔,从40分钟处,由作家+导演+演员彻底进入“小说家的电影”,当小说家极富魅力感且极度自由时,一部影片就轻盈地从镜头通道里生成。金敏喜松弛而放松,捧着小雏菊、狗尾巴草与树叶结合成的花束,她就是笑着漫步,随着两句“我爱你”和洪常秀一起进入彩色地带。这部洪导的自我剖析中,虚构不会阻碍真实从他建构的情境中发生。
6.9分左右。
感觉这一部比较接近里维特的《去了解》,每一组人物关系、场景的呈现都具有强烈的弥散梦幻式开放属性,关于过去的记忆与未来的展开可能,还包括了那部灵光一现、未知全貌的电影。
除了省略与回旋之外,有些神来之笔。最好的是望远镜的发现,另外,就是最后段落的主观镜头,一半彩色一半黑白,金敏喜溢出来了,这已经不是电影了。但它还是电影。
洪尚秀真是撒了一手的好粮啊呜呜呜 电影概念也好棒
导演真是有逆时代的自信啊,但抱歉不是所有观众都有颗怀旧且文艺的心。
老洪头的电影不必多说就俩字好看。可是他真的越来越过分了,以前还是拍敏喜的同时顺便表达一些自我,到这一部甚至完全没了自我,就是单纯想示爱以及炫耀wuli敏喜!重点是还拿了奖!好过分!好嫉妒!!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窗外直盯镜头最后又回来的路人小女孩是最妙的一笔 以这场戏直接体现出了导演借小说家之口所表达的电影创作观 也正是我心中最向往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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