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那几个镜头百分之一万是洪师亲自拍的哈哈哈哈!不算是他最好的那一类作品,但男性在他的作品中越发地边缘化,对于他而言总体上是件好事。
每次我都发誓不再看洪常秀了,然后每次还是又看了,实在是抵不住金敏喜的诱惑, my bad.
纪念第一次大荧幕看洪,过曝的瑕疵反而营造了梦境的氛围,结尾快要哭出来
小说家的状态挺喜欢的,好像那些旧的联系并没有那么重要,电影才更重要一些。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最奇妙的是,昨天出考場的時候我媽也給我遞了一束野菊花。
在这部之前我对洪常秀是没有办法严肃对待的,但这部非常好
能够把自己对世界的诉说和疑问全部通过角色表达出来应该是件很让人上瘾的事情吧。
对金敏喜夹带私货的彩虹屁让人不断分神,这样的故事似乎让纯业余电影来讲述更有「元电影」的味道,而洪常秀充满程式化且自我炫耀式的腔调则越来越令人生厌。
8.5~整个电影都好美啊~好久没有这种纯然看电影的感觉了
用手语读诗,用电影讲我爱你。
比近期的几部洪尚秀都要喜欢,其实最巧妙的是洪尚秀将自身用电影中小说家的角色做指代,而金敏喜出场前的段落中,小说家学习手语并在期待的无声环境中练习的段落恰巧也暗指了小说家这次从学习到尝试的过程,同时还有一层对于影像以及文学介质的表现。在看到结尾贴片中金敏喜问“你在用彩色拍吗”,已经能够预想到后面由黑白转为彩色的片段,并不只是洪对金敏喜的情书,更是对电影文学乃至世界的情书,至于洪尚秀一贯的变焦推拉就不说了。
6.5分。如果没有最后这几分钟,这就是部闷片。。。这样没头没尾的片子并不是我的菜,中间有好几次都想放弃,但总是突然有那么点亮点让我留了下来。最后小说家和女演员之间那种灵感的联系配合最后的彩色影片段落突然有那么点心动了。怎么说呢,就如同《帝国大厦》最后的亮灯一样,当你已经完全放弃的时候,突然给你来这么一下。。。
字幕结束后那一场戏,顿然阴冷,想起早期的他。
固定变焦中景镜语不变,精致的文本互文性不改,流变的是他们俩投射出的爱意更深了,连烈人的烧酒都变成宜人的马格利米酒了。
感觉就像是导演创作理念的阐述或者说是本片的拍摄由来吧,洪导越来越轻巧,切入点非常巧妙,也模糊了生活与电影之间的界限,那些或刻意或偶然的相遇,俗气的客套,让人尴尬的时刻,以及相逢恨晚的缘份,同时也能展现导演的世界观,非常有意思,也格外动人。另外,最后这是撒狗粮么。8
第一次完全抛开大金这个因素而对洪导的电影如此喜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是文艺片的真谛!以小说家为切入,镜头几乎大部分时间保持着至少三人成众的场景,少部分二人镜头中,二人谈论的依然是第三方的事情;而且伴随着小说家的移动,因其遇到了不同的人而时刻变换着上述关系中的参与者,或回忆往事或犀利辩论或分享新知,最终以一部影中影结束——电影演员在其中手捧鲜花唱着婚礼进行曲将全片唯一一抹彩色奉献给了爱情,绝了!!!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觉得洪尚秀的电影太好看了,同时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所有人口中所说的金敏喜好美,一切都如此自然,流畅,真实,美好,让我想到戈达尔那跳舞的三十秒,也想到自己电影所有的彩蛋,正在想的时候这个片子也出了彩蛋,确实是这样的用意呢,很酸地说,洪尚秀拍完这部电影就可以彻底息影了,但洪尚秀大概会拍出更棒更美好的电影吧,伟大并不是那个最好最合适的词语。
表象是创作力衰竭,进入瓶颈期后因一次重逢、一种偶然、一场会晤而顿生的灵感再现,这种灵感是创作者有意为之的、带有目的性的自我挖掘与试探,试图在灵感匮乏的时期以崭新的形式激活另一条思路。内核却是几次创作飞速蜕变,创作力只增不减,从文本到形式在细微处呈大幅变迁,神来之笔屡现,这种蓬勃的创作态势在其当下的阶段成为某种步入大师殿堂的证言。值得深究的是,在表象与实质内核间,文本用以反讽的作用以及其实际目的。连贯风格的同时,仍以令一般观众无法察觉的文本变化来隐藏其内里深刻的蜕变,从细微的变化中掌握叙事的主动权,在影像真实与否的疑问中传递超脱于一般电影语言所能给到的信息。色彩变化只为一束花,一个镜头特写只为纯粹的真实与烂漫。短暂的几帧画面把先前平整的叙事给打破,影像与现实进行互文,电影成为其收纳生活的艺术品
小说家看望同为作家的朋友,一路遇到了会手语的店员,本要拍自己小说的电影导演,已经很久没演戏的金敏喜,以及发生过一夜余欢有酒就乐的诗人,洪借小说家和电影导演之口表达了他的电影观念,小说家为何执念将艺术表达的媒介从小说改为电影,说实话,我感觉是在逃避她灵感的枯竭,希望从拍电影这件事中继续寻找写小说的灵感。另外,黑白质感挺加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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