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美丽少女阿贝尔(琳达·达内尔 Linda Darnell 饰)离开了让她倍感压抑的原生家庭,前往伦敦,投奔一个名叫布鲁斯(Jefferson Pascal 饰)男人。很快,这对小情侣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了维持生计,布鲁斯出海成为了一名走私犯,而阿贝尔则在误打误撞之中进了监狱,此时她震惊的发现,腹中已经怀上了布鲁斯的孩子。
在强盗杰克(约翰·拉塞尔 John Russell 饰)的帮助之下,阿贝尔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之后被杰克卖到了剧院。在那里,阿贝尔邂逅了拉德克里夫公爵(理查德·格林尼 Richard Greene 饰),很快,两人结了婚,阿贝尔一跃成为了公爵夫人。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布鲁斯再度出现在了阿贝尔的面前,并且向她索要那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居然格外紧凑,一点不拖沓除了部分舞蹈,印度真的敢拍啊,不过种姓问题真的好难解
别当假国际粪青了吧,欣赏的是电影,不是UC新闻。
印度都有这种政治黑暗的电影了,很厉害!希望天朝也能觉醒。
电影里用几个月赢来的胜利,现实里用了十年。
文艺工作者有正义感是很重要的。只可惜,拍出这部电影的国家,却依然是人间炼狱……希望它们的艺术作品,真的能够改变社会制度吧。
印度又一部超级震撼的电影,题材火爆,节奏把握严丝合缝,虽然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但思想性极其深刻,印度电影已经在引领世界电影的走向了。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只说那些配角。这大概是我看过的印度电影里,肤色最黑,样貌最丑,形态最底层的一群演员了,很怀疑他们就是本色演出。许多表情,眼神,肢体形态,职业演员也模仿不出来,猜测是低种姓的群众演员。而印度职业演员有种说不出的拿腔作势,尤其是主角,一看就是高种姓的,骨子里那种无法掩饰的骄傲与“正义感”。
印度人社会发展程度前现代,但文化跟随还是挺敏感,学会和美国人一样拍政治正确电影了。
一个每年拍2000部电影的国家,“世界上电影产量最高的国家(请注意,是最高,不是最高之一)”,99.5%都是打发时间的爆米花电影。
赢在题材!要是中国能拍,就没印度什么事了!套路化的电影,带着熟悉的传统且尬入的配乐节奏。比穷和不公更可悲的,就是一代代延续着这毫无希望的贫穷。
有点太神话男主了 但是基于真实故事还是挺有意义的
7/10
21-300. 1)打人場景太真實了,看得萬分心痛。因為他們貧窮,沒有文化,低種姓,就活該被如此惡劣的對待嗎?窮人難道沒有尊嚴嗎?最後真的好希望奇跡發生,男主可以挺過去,可惜來不及了。警察如此暴力執法,實在看得太生氣了。但是再往下想想,警察為什麼敢如此暴力執法?更深層的原因是有上級在撐腰啊,所以案子阻力重重。但是真的好感動律師的付出,“我是個律師,但我首先是個人。” 2)缺點還是歌舞部分真的太多了,減掉點會避免不少沒必要的鏡頭。不過這是印度片特色,也可以理解。總體而言是最近看的高質量好片。
这就是好电影了吗?
说起来,似乎没见过我国有这样的法庭电影,即便是宣传性质的也没有,一切都靠罗翔。
振聋发聩的真实事件改编,当执法者变成犯罪者,这起印度的“秋菊打官司”的绝望在仿佛完全不现实但却确确实实发生了的理想主义微光中获得了公正。不要因为它是印度电影就小看它,用眼睛去确认吧。
确实很正义,确实是好题材。不过作为电影本身,8.7的评分过了。大家是以浇自己心头之块垒么
虽然有很多程式化的印度电影镜头,但基于真实事件的扎实剧本和合理的表演,给了电影非常棒的观感。即使可以猜到其中角色的遭遇,也会好奇会如何推进。
除了這部,印度的電影院還出現了同志片,這就是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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