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逛街、舞会斗舞、码头抢枪,每个歌舞戏份都能够让所有的观众感受到斯皮尔伯格教科书般的场面调度和视听水准。奈何这个现代帮派版本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依旧停留在莎士比亚生活的年代,没有任何一点点现代化的改编也革新。在剧情上不断地做减法不但没有让整部剧的节奏欢快起来反倒让毫无CP感的男女主角们更没有CP感,还不如Anita这个配角抢眼。不能打动观众的爱情故事,你用再优美的笔力也终究是于事无补......
女主我不认识,主要是看吉米欧阳。他演技还是差着那么点儿劲儿的。不是说浪漫爱情轻喜剧的男主一定要好看,但确实得有点swag,能让人花痴得起来。
还有就是,导演拍得有些场景还是挺有新意的。
在好莱坞的电影里面,其实是不会出现亚裔和白人女性接吻的镜头的。因为做过调查,美国观众看到这种镜头会反感。至少这部电影能突破这种刻板映像。
我试图尽量不用现实主义电影的评价方式去理解歌舞片,但是当女主角在哥哥死之后马上和杀人凶手睡了然后还和嫂子说“you should know better”之后,我真的白眼翻到了天上。其实斯皮尔伯格的技术和完成度的基本盘是稳定的,镜头摄影场面调度都很教科书,只是他没有处理好故事和媒介以及故事和当下这个时代的冲突。
古惑仔+罗密欧与朱丽叶+do the right thing合体。生命力和爱,生存和幻灭,暴力和虚荣。真的好好看啊啊啊。
来看jimmy的,看到讨论区和短评,对亚裔男的stereotype简直了呵呵
你们不要再打啦,要打去练舞室打啊。故事也太老套了,不考虑好好改编一下吗。部分歌舞还不错,女主唱的不错,整体还是挺无趣的
一言不合就马路斗舞,担心交通安全,很出戏。故事虽经典,可就是看不下去
这种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一见钟情,再现在已经无法让观众买账了,特别是怎么才能把握那个一见钟情的平衡点,所以原模原样把40年前的剧情搬上来观众欣赏不来很正常。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它也符合当时人们的审美和思想。
男主角的演技总让人跳戏。
来看jimmy的,看到讨论区和短评,对亚裔男的stereotype简直了呵呵
场面调度和摄影都很喜欢,音乐结合舞蹈也十分精彩,只是故事的逻辑多少难以接受,没有代入感。
乔尔·科恩的《麦克白》比斯大爷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强点,关键男女主演技撑不住,忠实原著女主的人设槽点又太雷人。亲哥被杀思考五秒钟就原谅了东尼,反手就和东尼睡了,被嫂子发现还跟嫂子飙高音,把嫂子忽悠去被一群人侵犯,这种反人类的本子还有啥拍的必要呢。有几场的视听调度非常精彩,这几场里Mike Faist都功不可没。
遇到主角就跳过
电影的部分再做的怎么好,看不到载歌载舞背后的情感支持,也对我无效
约翰赵和Steven Yeun 演这种爱情喜剧是白女捡便宜,欧阳万成演就真的有点亚男幻想了……
虽然在不理解百老汇
太长太啰嗦了,要不是朋友请我看的PGA展映我绝对撑不下去。关键是这个片子有拍出来的必要吗?本身原作就是把罗密欧与朱丽叶一键复制到纽约,改编基础上再改编,可是全无创新。罗朱的故事放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是可以成立的,这个则剧情牵强、匪夷所思。灯光生硬无比,gaffer扣鸡腿。论娱乐性则比In the Heights差太多。
比1961年电影版好一点。歌舞场景很漂亮,最有魅力的角色依然是Anita。这一版的Riff表演得很精彩,演员非常帅。改编增加了几个场景,故事背景设置在拆迁在即的Lincoln Square贫民窟,在警察局唱《Gee, Officer Krupke》更幽默和讽刺,男女主约会的地点The Met Cloisters太美了。但是情节和原版区别不大,男女主的故事线一如既往的烂。不喜欢莫名其妙的爱情故事,很难理解男女主所谓的爱情,这个年代已经不吃《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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