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朋友因为某些缘故都会拿它与另一部音乐片做对比,但很遗憾,各方面,各方面它都无法比拟LaLaLand. 包括感情线
这种人社会里有不少,可惜能冒尖的真是凤毛麟角;有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枉他人世走一圈了。
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一定好好赚钱,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人人都赶在“正确的年龄要做到正确的事”,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在六季英剧完结之后,电影版的陆续上映更像给剧迷提供的小聚,从商业角度来说的确有炒情怀的意味。不过这种电影显然是剧迷定向类型,没有看过剧的人对于庞杂的人物关系会看的一脸懵逼
一个天才短暂的转瞬人生,林-曼努尔·米兰达在电影里客串了个厨子
乔纳森的经历让人心碎。八年时间潜心创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他从没放弃过梦想,拼尽全力地燃烧自己,只为了触碰心中的那道光。最终,凝结了他一生心血的《吉屋出租》成了百老汇史上最著名的音乐剧之一。然而,就在这部剧首演前一个月,上帝无情地带走了他,他才36岁都不到啊……
电影剧情就是套路励志片嘛,歌曲一般吧,算不上多好听。
细腻的故事性,娓娓道来的叙事节奏,一些小小的英式幽默点,还是让人暖心,让人微笑,让人沉浸。不过,在一些情节逻辑的发生和结果之间的转换设定的太快,似乎是由于连续剧的叙事进展到剧场版就舍不得放弃的原因,但这种稍微的急促感还是让人皱眉,应该更洗练一些。
观影门槛比爱乐之城甚至是直白讽刺的芝加哥要高,很挑观众,对林聚聚没有丝毫了解的可能会看得一头雾水,可以想象评价的两级分化。
真的是满满的情怀
关于舞台的能量,神圣的高不可攀的,和亲密的触手可及的。不再无缝切换于情绪饱满的演唱与黯淡困厄的日常,用无处不在的舞台盛放演员的光芒,像保护荒岛上的火苗一般珍视着他们的当众孤独。这让那些强行点题拔高的段落都不那么惹人厌了,用可复制的无瑕的爱填充命运的裂痕,有时是鸡贼,有时是天真。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6分】我理解林曼威的热情,但我感受不到。打动我的是真实的Jonathan本人,而非电影里呈现出来的角色。明明是很好的素材,但讲述的角度和方式都太一般了。作为音乐电影,音乐不出彩真的是致命问题,全片听下来,居然只有Bohemia一曲足够优秀。旋律和剧情的割裂感太强了,无法带动情绪。冗余的信息太多,真的没必要每隔20分钟就强调一次running out of time,台词多且尴尬,总感觉不像在看电影,像在看一个神经质的林曼威本人碎碎念。传记电影的通病依旧适用:配角们真的都是“配合”的存在,但在本片中,蜻蜓点水般的人物刻画甚至不能起到起码的突出主角作用。能感觉到加菲有在很努力地突破自己,但最终的表演效果也就是无功无过。真要和La La Land对比,那绝对是被吊打的程度。
口水歌真不好听,故事线和情感线毫无波澜,技法一般,言之无物,题材吃香是唯一的亮点吧。加菲猫煽情起来,他不尴尬,别人很尴尬。
太美了太精彩了,所有细节都特别走心,英国贵族的魅力真是难以抵挡,结局差点就要飙泪了,亲情的温暖真是瞬间让人融化。很开心能在电影院里看到。也想起19年12月在电影院里看唐顿庄园第一部,那时还不用戴口罩~
真的是满满的情怀
3.5分。好就好在剧中大量的独白,但相比于爱乐之城差的有点多。音乐并不出彩,故事普普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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