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敏喜这样比小姐里漂亮多啦!片子很好看啊!很客套吗?为什么我们总要怀疑别人的好意呢?到底谁更邪恶谁更虚伪呢?最后彩色有点难受,谁都想彩色一下……
小说家看望同为作家的朋友,一路遇到了会手语的店员,本要拍自己小说的电影导演,已经很久没演戏的金敏喜,以及发生过一夜余欢有酒就乐的诗人,洪借小说家和电影导演之口表达了他的电影观念,小说家为何执念将艺术表达的媒介从小说改为电影,说实话,我感觉是在逃避她灵感的枯竭,希望从拍电影这件事中继续寻找写小说的灵感。另外,黑白质感挺加分的。
这节奏就很催眠,走到哪都能偶遇,世界真小。“电影是拍给特定的人看的”,被秀到了。给你花花~
是啊,我爱的女人,你们有什么资格评价,在我的心里,她永远是无可比拟的缪斯,
—你在用彩色拍吗?
“写作曾经是很有趣的 但现在 我的写作太夸张了 好像我必须把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夸大成很有意义的事情 而我要假装成是那种总是能感知到这些事情的人 这是个沉重的负担 老实说 也很尴尬 很多年以前 我的感知似乎是很有意思的 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优越感 我也相信我所感受到的一切 所以一切都还不错 但我不再这样觉得了”
我愿我的心是一条可爱的小径,绿茸茸地,嫩草如鸭绒般诱人。让她一步一歌地低徊在我的心上吧,或者Nymph似疯疯地颠跳着吧。——词 篷子 💗 羡煞众人,手机封神
极高期待下还是有不少惊喜,怎么又被你蛊到了……再次感叹无论是单站在影展策划还是洪本身的风格/内容/主题/卡司等任何角度看,Multiverse这个词是多么suits him(Dennis你好懂)。这部作为最后一场尤其点题,人物和创作的随机性,与之前作品角色台词的一些奇妙串联点,生活中他和她的映射,相似又似乎脱离了过去的很多。金说至今最喜欢的scene就是本片里的 你们看到或许会猜到, yes we all did, very obvious.
我更愿意把洪常秀的电影当作一场影像实验,常带给人一种神奇的体验。镜头所能捕捉到的事物仅仅是他们所反射的光线通过镜头投射到传感器上的二维投影而已;电影之所以得以存在,是因为人脑的抽象能力,可以把碎片化的信息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语言是一种更加抽象的投影。就像手语,几个动作就能白日漫漫和散步的想法表现得生动到位。而当我们习惯了抽象,遇到一个特别具象的事物反而会觉得陌生,大脑的抽象思维开始失灵——由此生发出一种隐隐的不安和对自己的不确定,不知在真实与虚构之间该如何切换了。
向老婆表白 ✅
即便叙事性再一次地被削弱,他仍能使每一情境保持着敞开,体验各个角色身处的当下并对此有所感悟,同时可以经由我们自身对谈论内容的理解联结起戏外的现实使其进一步的升华。一切都变得更加自由和轻松,会心一笑的时刻变得更多,更何况还有惊喜的秀恩爱环节。
创作欲望不重要,资本不重要,跌宕起伏的剧情不重要,色彩不重要,观众不重要,电影不重要,除了金敏喜什么都不重要!
各种文化人与假文化人与粉丝之间的商业互吹,一个简单的问题:假模假式的文化人自我报团与取暖和其他人对他们的指指点点有任何差别吗?真的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知道你护着金敏喜了,知道你小说写不出改拍电影,现在电影也拍不好的样子。说来说去,观众如我为什么要关心呢?
充满了对洪惯常技巧的调侃,似乎暗示着他在玩笑性地自我指涉。也就是说,他以对话驱动、视觉上相对朴素的电影风格经常被认为是“文学性的”,而这部电影以更广泛、更奇妙的视角审视了一位已在一种媒介中取得成就的艺术家如何在没有任何规则和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另一种媒介上的创作尝试。
『 7.0 字幕结束,小说家的电影和洪的电影都没有结束(那段我爱你的掌镜严重怀疑是洪本人)』
洪常秀和蔡明亮的电影都是随笔型,独辟蹊径,远离商业
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各有各的脑回路,各有各的故事,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
所以要这样走出你目光中的小路。
今天是平凡的一天,但是见到了很多人,原本下定决心戒酒,但是这是个喝酒的好日子,于是便破戒喝到尽兴了。“天色尚早,但是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
除了是缪斯的原因,因为无法再拍其他导演的电影,洪尚秀才反复地拍摄金敏喜吧。(他也应该是惋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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