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不在意扎克电影的时长,所以更长时间所能展现的更多故事线,更完整的人物成长,还有更多的新剧情都让我觉得新鲜,几乎所有的角色都有了更好更多的展现(除了超人,少了抠脸的补拍后,戏份反而更少了)。
有一说一,尾灯虽然菜,但是他好歹能够把故事干净利落地讲明白。而咱们自视甚高的扎导,用一堆不知所谓的慢镜头和不痛不痒的废篇硬生生地堆砌了一段四小时的暗色调MV。
等这么多年五星是必须的,虽然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但至少比尾灯强17367186倍吧(黑超my love🤤不义联盟可以快点安排吗扎导🥺
哈利路亚!
好家伙 8.9分 是不是过誉了 确实比院线版完成度更高 但是很多内容都是为后作做铺垫 个人感觉看的很乱 作为独立电影去看不算完整
依旧是扎克施耐德的内味,高水准的分镜构图,浓郁的油画质感画面,在没有太多英雄个人电影铺垫的情况下依旧把每个人的基本经历和特色讲述得清晰到位,剧情也比院线版更饱满完整,围绕荒原狼的多次打戏绝对是超英顶级水准,巴里救女友、亚瑟风暴脱衣装逼和最后神速力翻盘的配乐更是加分项
讲真,第三幕的动作戏调度好看到几乎让人原谅了拉胯的第一幕和尴尬的第二幕,把前五个part和最后一个part分开在两个时间点观看的确会提升好感度(因为有足够的缓冲时间让你忘记前五个part中那些空洞而糟糕的细节),出字幕以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居然还真的吃了这中二满满的一套,挺意外
但当尘埃落定,这一切似乎都不重要了,这部《正义联盟》是一群人的信念,一种导演的执念,更是一位父亲对女儿,深沉浓重的思念——
8.5分。难怪钢骨要喊冤了,明明是半个主角,被拍成了边缘角色。4个小时量大馅足,看得太爽了。我其实对Snyder不是很感冒,唯一喜欢也就是钢铁之躯,但这次这么艰巨的任务,又要介绍新人,又要讲述故事,他完成得非常漂亮!无论是钢骨还是闪电侠,比起尾灯版本都要高光得多,而超人的部分也有了更为合理的描述。华纳脑子真的是抽了,嫌太长搞成上下部不就成了嘛,偏要缩缩,别人妇联34加一起可要6个多小时了哎。 从故事发展来好多意犹未尽的内容,神性十足,让人热血沸腾的正义联盟就这样从此消失实在太让人扼腕叹息了。
1.特效没问题,属于院线交付标准级别。
看完电影后感觉还挺平静的。相较BVS,正联导剪唯一文学性的地方只有荒原狼在死去的同一刻回到梦寐以求的家乡。可以看出在BVS的口碑之后,正义联盟确实是往轻松、fun、合家欢方向改进的,只不过就连这个合家欢版本的正义联盟都不为华纳所容。
另外,扎導是超人粉还是啥?整天想着将他比喻成耶稣,想着神性人性,让他仇大苦深做什么呢?反而真正仇大苦深的蝙蝠侠变成了一个像是赶时间交差的暴发户。
6.扎导的动作戏一如既往的令人爽到大脑高潮。构图分镜都很棒,但是在剪辑上仍然感觉可以更好一些。
正片4星,但是能够看到这部本来该有的样子,我还是给了5……这坑也未免挖太大了呜呜,我真的好想看丧钟
四小时并不觉得长,而是没看够。。。
荒原狼好可怜啊…长大了才理解打工人的艰辛。真的是人神鬼都在秀,只有小狼在挨揍TT
我怀疑扎剪这7000万是尾灯给出的。沉冤得雪啊尾灯。
扎斯林当然会满足 大家的努力下导剪版放出来了 多了漫画粉想看到的剧情 即使不是dc粉 客观来说肯定也比尾灯版的好 叙述完整 剧情更流畅 但是…我很失望 所谓导剪版 与原版剧情差异十分小 小丑那段梦境还是今年补拍的 除开达克赛德和梦境的剧情 对于普通观众 和院线版几乎没差别 假如当初电影院上映 扎导必须要剪到合规的两小时…就算是满足粉丝的三小时 这个电影票房只会更烂 不按尾灯那样剪 根本没法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所谓的导剪版好看 也只是和院线版那坨shit比 好了那么一点 不说票房 说电影的艺术价值 这部电影也烂 哲学意味根本比不上当初的守望者(守望者剧情好也和扎导半毛钱关系没有 是原作优秀)电影根本没成功表达哲学上的英雄价值 作为前dc粉 我很失望 这些观点只代表我个人 渣斯林想骂就骂吧
不是粉丝,院线版也看了,当初被《守望者》惊艳到,这个导演剪辑版确实有那味了,配乐色彩到英雄人物雕塑般的镜头,每个人物故事都有头有尾,看得比较爽。(平行世界那些梗以前涉猎过,后来实在太复杂就放弃了)我爱老爷。
作为同一部电影,即便再经历补拍,重剪,风格调整,又能有多大变化呢。《正义联盟》在最终呈现风格的选择上,尾灯和渣导孰优孰劣终归都只是个“文无第一”的问题。影片最大的症结就还是在剧作上,当然这其中有DC在几大巨头还没完全立住的情况下就强起群戏,又要有主线故事又要介绍人物,难度肯定是不能与“复联”相比。但纵向来看,渣导终究是拍出过《守望者》这种顶级超级英雄群像的导演,如今再看这部导剪版,已经不剩几成功力。空留视觉系的美学风格,以及用色彩和暴力渲染出的暗黑气质。可故事本身就不过是角色比例失调的普通超英片。DC向来有出导演剪辑版的习惯,但这如今已经不再是对于因为市场被压缩时长的佳作进行补全,而更像是对于次等货品进行恶性比较的二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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