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其实对于有的人来说 幸福就是阳光 音乐 舞蹈和啤酒 本来就不需要什么“深刻” 那又何必煞有介事的加上这么多形式外壳呢?从开片的第一场暴动炸车开始其实在影像上用黑白就大可不必 而所有的情绪段落都来升格加大段配乐真的充分暴露导演对电影艺术的“粗通皮毛” 唯一可称道的是演员出身的导演对几名老演员的镜头表现尚对得起演员出身 但动辄怼脸的特写也同样令人出戏 学习了几部经典影片就不列举了 拿它跟《罗马》比真的有惹到我
关于故乡的往事,形式感很强,但是剧作以及视听内核存在很大的问题,摄影和表演还可以,奥斯卡BP就比较难了。
把一个告别故乡的故事建立在宗教冲突的背景下,给留下的人一个离开的理由,给离开的人一个安心的原因,给迷途上的人一条僻静的道路。身处万里之外的我,虽无法感触其中的挣扎与无奈,但也从中得到了对在不久后离开故乡的些许慰藉。配乐是艺术。
黑白质感很棒,很多帧拿出来都是优秀人像照,但除此以外没看出一家人到底在struggle什么。
拜托不要一言不合就播歌,这是在拍电影不是在MV合辑。段与段之间显得非常割裂。
绕不开的童年情结、故乡情结。街区教派冲突是面,故乡和童年是里。导演并没有渲染冲突的紧张和恐怖气氛,一直在表现记忆中家人和故乡是温情。虽然街区冲突结束了,一家人轻松起舞,可离去的结果仍然没有改变。有人在贝尔法斯特弥留,就有人从贝尔法斯特离开。
这片子真的是在过度戏剧性和闪亮的电影感之间来回摇摆,节奏乱的很。有的地方很有特色,有的地方让我看的很迷茫。
比《罗马》差了三个《爸妈不在家》,摄影太棒棒了。
一部包装很漂亮的电影,何必刻意去展示动荡年代,感觉拍童年快乐看电影唱歌跳舞的部分自然的多。
2-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I love you, son.
1.黑白电影
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非常personal的作品。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没有英国历史背景很难因为暴乱还洗衣粉的小事共鸣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拜托不要一言不合就播歌,这是在拍电影不是在MV合辑。段与段之间显得非常割裂。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