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评论:

  • 公冶紫云 1小时前 :

    第二:研究出这么伟大的发明?逻辑问题来了,你说男主因为怕副作用不敢公诸于世吧,他又问女主想不想长生不老。但……只问了女主?这难道不违背了毫不保留传承他知识的老教授的初衷吗?索性“研究”就是为了让自己长生不老?这种男主人设好恶心…另外,视觉变慢的设定的意义是啥?

  • 公西飞跃 7小时前 :

    前面挺文艺的,倒叙手法来讲故事还有错过,挺有年代特色,但也很老套。到后半段,长生不老这个主题出来,捷克实验室里丁萌萌癌变开始,剧情就开始奇幻走向。而最神奇的是郭一鲁从始至终对苏的执念,就像刻在骨子里一样,真的有人可以一辈子一心一意只想着一个人吗?说到最怕的是没有关于对方的记忆,挺残酷,人越老记忆会消失得越快,到最后就是你最怕的样子。王传君的戏和旁白都很好,词很戳我,但整个故事元素太多,情节太离奇了,以致于最后有点四不像。

  • 卫优乐 4小时前 :

    王珞丹太難看了 又沒演技 拖垮 加一星給老了的王朔吧 傷心

  • 冯子宁 3小时前 :

    如果没有宏大命题+癌症+车祸+借胎生子+三角恋就好了

  • 仕骞 6小时前 :

    眼看着28岁了 ,我还单身,工作还没定 ,前路在何处,茫然失措。

  • 全成益 4小时前 :

    这???开始以为是爱情故事,后来以为是干细胞宣传片,接着变成耶稣殉道,最后竟然是个奇幻片????

  • 多俨雅 8小时前 :

    文不对题的电影,故事很吸引我,虽然有些部分过于drama。王珞丹好适合这类角色,加一星给她!

  • 卫秀君 6小时前 :

    本来是看王珞丹的,结果戏里丁萌萌更有特色,尤其是临终前那句我爱你,憋了好几年终于有勇气说出口,再不说可能就没机会说了吧。

  • 彩优 7小时前 :

    他挺惨的,一直看着亲人朋友爱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是吧,这部电影应该说的就是死亡和分离吧。

  • 姜笑翠 2小时前 :

    上个月爸妈讲不好看,说不尊重那个年代的事实,故事俗套,人物不饱满。 我今天重新看完,感觉是细节做得不好,干细胞那一段是为了讲永生这个主题吧,也行。为了把萌萌写死只能让她把自己癌变了。还有为什么身体能维持记忆不能?还能有个情人的克隆人当女儿?郭萌这个名字是怎么知道的?看了下影评我同意这一切都是幻想出来的。因为后面已经完全不合逻辑了。如果这么想这个片子还挺有意思的,关于生命的意义。结合他整个生命来看,他失去了太多人,这一生对于他来说很无奈孤独。这根本不是个什么爱情片子,跟爱情甚至一点关系都没有。干细胞不能拯救人类,长度无意义,只有经历过的才是生命。

  • 巴暄嫣 9小时前 :

    1.全片故事较扎实,情节较感人,时长太长,容易使人疲劳

  • 拓跋谷秋 2小时前 :

    只不过,结尾处的台词:"你好,苏凌芳。"表示当生命和记忆归去,鲁还在,还陪着苏,还帮她记得所有。

  • 彩薇 9小时前 :

    两个女主都喜欢,演技爆炸!!

  • 娅彦 1小时前 :

    1.5倍速看完了,无法用言语去评论这部电影,反正就是很莫名其妙就对了。

  • 伊向雪 8小时前 :

    少见的拥有独特气质的电影,观感很奇妙,潇洒又文艺,即使是一些小幽默看着也有些许沉重。算不上爱情片,倒像是拍人的一生,拍人类对生命的探索。片中的念白并不拖后腿反而很合适。演员的表现都恰恰击准了点,王珞丹是真的美。最难忘的角色是丁萌萌,一开始“不怕死”地被医学生开刀,到最后因“怕死”而去“寻死”。“不老奇事”几个字大概是分开的,“不老”是主角的追寻而不是能力,“奇事”是人生的经历而不是能力的性质。

  • 台宵晨 6小时前 :

    看了一个古旧的开头,就放弃了。#20220117

  • 卫春洲 2小时前 :

    不知道从何说起,蛮特别的。了解王朔的人一眼就会知晓,风格很明显,是他的剧本没错。整个故事很厚重,文学性很强,对生死的思辨探讨也很能引发思索。导演略有露怯,两个多小时里填的内容偏多,影像和节奏也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多些经历才能完全明白。

  • 劳盼秋 7小时前 :

    你还不如直接说跟看见慢动作一样,达到了“不老”,居然这么科学的去造干细胞……所谓的“爱情”,更像是编剧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念念不忘的人,在老了或者出事的时候,会回过头来找自己的。

  • 凡稷 8小时前 :

    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前半段对于生命的探讨。我才二十七岁,我还没有送走太多人,甚至,我还在孕育一个孩子。但接下来我注定会告别。生命就是一场告别,漫漫长路中,我们留下的好像只有记忆。

  • 多晨曦 0小时前 :

    有点长其他还好,男主一生也挺难的,对死亡的敬畏使他后半生全部扔给科研,有点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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