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关于音乐剧作家的音乐剧。LMM导演的第一部电影,一个充满才华的作曲家的陨落。不知道JON是不是LMM的偶像,即便不是,LMM对他也是穿越时空的惺惺相惜。电影中JON的创作过程,那些灵感迸发、自我怀疑、充满热情、坚毅自信……或许都是LMM曾经的亲身体验。不同的是LMM现今大放异彩,而JON却在看到自己成功前半天突然离世。天才惋惜天才,情感上何止充沛,直接溢出。加菲难得有这样的表现机会,表演也是可圈可点,相信在颁奖季会有很强的竞争力。有几首歌挺不错,有让观众跟着一起律动的能力。
其实整部电影都在讲,为什么是他,也只能是他写出Rent。
it is the moment/你要以恐惧为主题 还是以爱?/端盘子的作家&有作家梦想的服务生/DV机绝了📹📼
今年看过的新片里面还算好看的,但是比起其他同类型的片子感觉还差了那么一点激情澎湃的元素,可能是因为我真的不喜欢Andrew Garfiled的长相吧,尤其是嘴巴......
有点点失望,整部电影没有一首好听得能记住的歌。唯一一首林聚聚擅长的rap还是让黑人唱的,很明显的黑人唱白人写的rap的感觉🤷♀️。故事还是挺励志的,梦想就是要一直坚持,但是实在是没什么新意。
我依然被这部电影打动了
百老汇圈为了纪念Jonanthan Larsen的诚意献礼。诚意满满但是LMM做导演不太行…七零八碎地往gig里面塞剧情结果两头都别扭。加菲还是一贯的用力型。Vanessa H 不配。龙套卡司显然是LMM在以导演的借口追星。虽说舞台版的三人表演的灵气是难以复制,电影处理也太僵硬了。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感谢Larson, 对音乐剧的发展作出的创造性的贡献。爆哭。
开头的歌真是不错 但看到后边就开始乏味了 剧情的内核也是深深的第一世界人民的为赋新词强说愁 标准冲奥片 勉强给七分
还是鸡皮疙瘩直起的~~虽然知道还是真人加持的魅力~~~音乐本身的魅力~~~不管怎样电影要拍要记录下这些~~~很重要~~
虽然不像la la land那么全面 但是故事好很多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永远可以相信加菲的选片 至今的作品得分就已经足够惊艳了
文艺青年的艺术梦是最新的美国梦,一段接一段毫无休止的尬唱,歌词本身也实在不敢恭维,为什么我们这个年代的传记片总是喜欢把这些平庸之辈捧上神坛?
对音乐剧也谈不上兴趣
近期处于对加菲的少年感重新上头的时期 看什么都不重要...
到了一定年龄,你就不再是端着餐盘的作家,而是一个有写作爱好的服务员。Tick,Tick...BOOM!个人觉得不及《爱乐之城》,情感的撕扯和卖惨的剧情,实在比不过人生真实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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