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聚聚导演的第一部电影长片,能为自己的偶像拍这样一部电影,让更多人了解他、记住他,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又丧又燃
更明白滴答滴答嘣,明白心底倒数的走针声。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艺术创作者具社会责任感是好事,但请先跳出自我感动的圈子,通篇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撞击,关于所谓的“关注社会问题”的毒品和艾滋等只存在于枝蔓当中些微带过,如果不了解Jon的生平,也很难理解他的年龄焦虑。拍摄手法和布景还是太舞台,包括加菲的表演在内重点都在于谷情绪,创作者的传记侧重在创作是无可厚非,但对于人物塑造会不会太单薄?还有最重要的,音乐真的过耳即忘,也不是不好,就是还不够。我个人是很能get那种燃烧生命为了一件事的人物或作品,但不包括这一部。
Rylee 推荐,她说一定要去看,真的既好看又好听!比同为音乐剧形式的《爱乐之城》更合我的胃口。根据真人真事改编,90年代纽约籍籍无名的音乐剧作曲家站在现实和梦想边缘摇晃。我好几次听着电影里的音乐剧台词着了迷,仿佛在唱我自己。歌舞和音乐的融入并不突兀,反而让电影更充满了想象力、更沉浸式的走入了这位才华横溢又郁郁不得志的作曲家的内心世界。看到最后说,John 在35岁死于突发性动脉瘤,他没能见证自己的作品在百老汇连续12年上演的辉煌,这时我才明白电影名《Tick,Tick…Boom!》的意义,「它以久违的歌舞片的形式倒数了Jon真正迈入三十岁的大门前那些分秒必争所谓人生的成就与意义的时刻,而它们真的那么值得分秒必争么?Come On!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你做过的,即将打算要做的,和那些没做成的,哪件不是呢?」天才始终都是孤独的。
而加菲所有关于内心戏的舞台独白段落,像是在突破第四面墙与观众对话,却让整个片更像舞台剧,也让它比看上去更适合剧院而不是做成电影。
【B+】
最好玩的是那段去广告公司做研究小组赚外快。-I don’t understand how u can take any of this seriously. -because they pay me. -money isn’t everything. -Well it doesn’t hurt. -are u sure about that?
影片结尾,拉森却重整旗鼓,开始创作《吉屋出租》。就是这个瞬间,对我的冲击力太大了。看完影片我其实不会觉得拉森可怜,甚至有些羡慕他。
用Jon自己的音乐剧《Tick, Tick...BOOM!》改编成了他自己传记片,形式很妙。电影形式的紧迫感非常明显,LMM本就是把握节奏的一把好手。只不过感觉,好像还是情绪不够。原版《Tick, Tick...BOOM!》音乐剧live单独拎一首歌出来,都比电影里表现的情绪强烈得多。或许是因为电影有一个情绪递进的需要?还是因为加菲在唱歌的表达上不如音乐剧演员?或者是一切的表现都还过于流于形式?||给三星完全是因为在一个好片的要求上看这部有些低于预期了。但是跨到四星去的话,以这部电影的呈现感觉尚不够。
粉丝向作品,表演刻意,音乐随意,缺乏亮点,强行催泪。
聚光灯一般明亮,像是又感受了一次RENT里的生命力。/在世纪看RENT居然是三年前的事了,想念剧场。
这么点破事拖了两小时,歌挺好听的
天才、纽约、梦想、年龄、资金、爱情、(同性、艾滋……是些看起来都老套得不行的关键词。可当电影用音乐剧的形式去讲述一个音乐剧作家时,这一切都变得好看起来。音乐真好!(加菲好帅哦~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又一个Here's to the Fools who Dream,创意产业劝退片,其它行业毕业一直失业又何尝没有共鸣。简单的Teenpop rock和简单的主题、诉求和挣扎,但确实是林曼米三部剧唯一好听的,台上台下剧里剧外的承接也是少有的流畅自然,也真的受不了再看一遍
到后期热泪盈眶,I have no time. I already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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