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于观(张国立饰)、杨重(葛优饰)和马青(梁天饰)三人在北京开了一家“替人排优、替人解难、替人受过”的三T公司,专门替人解难、解闷、受过。他们碰到了形形色色的怪人和怪事,啼笑皆非,但都给应付了过去,公司业务兴隆,生意火爆。
  一个要与女友分手又怕看女友掉泪的人找于观求助,于观受托约见刘美萍(马晓晴饰),十分含蓄地讲出问题并不断责备自己,泪流满面的刘美萍破涕为笑。后来,法院送来传票,勒令三T公司停业整顿,他们三人掏尽了所有的钱打发上门讨饭的顾客亲属,突然,马青说想要打人。大街上,他们肆意冲撞地些郁郁寡欢的中年人,可这些人只顾赶路,毫无反应。

评论:

  • 潭晗琴 2小时前 :

    圣母美式优越感爆棚片,黑上级,黑上级的白上级,白球花,白儿子,拉丁医生,坏人。一身红勃装,曾经也失忆的盖探员,印裔女探员,好人。营救专业户,正失忆的连大叔,坏(杀手)好(杀手救小女孩,多半悲剧)坏(失手杀警察,肯定悲剧)好(通过公检惩罚元凶),反复横跳。墨西哥裔探员,好坏横跳。放翻拍的20年前,好片,但现在,唉

  • 闳悦畅 4小时前 :

    6分吧,连姆 尼森老了,莫妮卡更老了。片子没有太多新意,中规中矩吧,看看连姆揍坏人也挺有意思。

  • 沙乐儿 0小时前 :

    两分给连姆尼森。70岁了还不能好好退休,还在演杀手刺客。真是好敬业。他是我一直都很喜欢的演员,沉着冷静,没有花拳绣腿,却有硬汉一样的身躯。虽然剧情比较老套,但是看到坏人诛杀殆尽还是比较痛快的!证据有时无法改变结果,法律有时也无法制裁。只有心中的正义可以。虽然他杀了无数人,但是他不杀未成年人,这是他心中的“道德底线”,而且为此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70岁的连姆尼森依然英俊儒雅。

  • 羊天华 4小时前 :

    意识流,道理显而易见,而且无处不在,把人性的暴露地简单又直接。相反演员的演技倒是给与了更多的放大,故事情节确实相对简单了点。

  • 谏丹彤 9小时前 :

    这分明显低了,难得一步真正的电影

  • 梓林 2小时前 :

    动作戏不够流畅,看出了种英雄迟暮,美人垂矣的感觉。岁月真的是把杀猪刀啊

  • 鄞修贤 5小时前 :

    好久没看连姆尼森的“营救”片了,老胳膊老腿也就推推搡搡,莫妮卡贝鲁奇盖皮尔斯也是负责唠嗑,还真的没啥看头

  • 祈添智 9小时前 :

    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杀手,对于一份杀手任务确投入了感情。导致洗心革面反杀罪恶集团!

  • 腾稷 3小时前 :

    末世废土环境下围绕一块金矿的小成本电影,一人守护一人找车运输。结尾早就想到了,换做我早拿着那块金石走了……

  • 苏阳朔 5小时前 :

    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 楷树 5小时前 :

    关键时刻,枪里竟然没有撞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细节决定成败啊!

  • 祁益 0小时前 :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 春秀隽 8小时前 :

    有个好剧本,有个好题材,但是拍的太差了,这么老旧的拍摄手法,怕是90年代可以获得高口碑,但是现在真的不行了,算是后半部分强行拉回来了一点吧,但是真的砸的很可惜

  • 环巧蕊 2小时前 :

    很真实但有点乱。扑面而来的英雄迟暮美人易老啊。

  • 浦淑哲 7小时前 :

    “Men like us don’t retire ”70岁了,连姆尼森还没退休。应该秉持传统,把中文名翻译为记忆营救。实际上全片都没怎么呼应老年痴呆这条线,远不如盖皮尔斯年轻时演的记忆碎片。名字像是印度裔的女警探简直就是印度杨恭如。

  • 郗巧春 0小时前 :

    美人迟暮,廉颇老矣,烈酒消毒火烧肚皮那一幕让我想起了兰博

  • 橘歆 2小时前 :

    两星半吧。开始失忆的杀手男一号在手臂上写备忘录时想起了诺兰的记忆碎片。镜头一转,记忆碎片的主角是警察男二号。两个主角在电影半程才开始接触。莫妮卡美人迟暮不忍心看啊。最后结尾以暴制暴是个什么鬼。

  • 祥蕾 7小时前 :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 林正 3小时前 :

    乏善可陈,连姆大叔想通过不同的角色尝试带来变化,可动作片这个类型本身就很大程度固化了他

  • 祯晨 3小时前 :

    男主本有机会可以走的,砸下一块金子可以跟那辆路过的车一起走,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他更没有想到一个才认识不到两天的同伙会等他耗死在那里自己再独吞,我都想到了,这点挺不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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