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彩蛋加一星,拍到正片里面的话就可以在一众音乐传记片中脱引而出了
可能是大环境经济不景气,这部剧还能拍三部😂,全靠卖版权挣钱
坎贝尔给我的感觉就是这么多年的拍摄完全没有任何学习的时间。影片既没有《教父》式的哲思,也没有《疤面人》系列的张扬。尤其是这个灯光师,主光和美术光充斥着一种钱没给够,不想加班的感觉。真的就是我上我也行。
结束了,成为了教育片,内战,外战,内外战,拍的不错。
这部直接没有逃狱了,直接变成逃狱未遂。逃狱策划也毫无技术含量和逻辑,整体弱于第2部。人物也没什么新点,质量平平。另外,刀疤只能前传和中传,没办法后传了啊……
母亲逝世遗留的创伤、热门单曲的打造过程、对黑人民权运动的参与、跟几位生命中重要男人的对抗,导演几乎什么都想讲一点,最后就呈现出一席毫无重点的流水账。
有这样的嗓音和唱商真的是老天赏饭吃,让普通人只能羡慕再羡慕。因为充满灵魂的演唱就已经让我哭了好几次了。
叙事像放映幻灯片一样,把个别事件节点按时间顺序“一粒一粒地”跳跃带过,像是整理出一个生平事件清单,拍完一件事,就打个勾交差,深入的心理描写则欠奉,而只是一般水平的好莱坞导演例牌——“画公仔画出肠”的说故事手段。像是拍一套激励课程的“教材”,多过拍一个人。庆幸的是 Jennifer 没有被平板单调的剧本钳制,琢磨演出 Aretha 在青年时期“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撑起整部电影。
这个杀人案其实很简单 放在TVB里也不过是个小故事 只需要看个十来分钟甚至看到张建声出场了大概都能猜到了 但是这电影讲究的是演技。鲍起静进病房看孙子的那一段 廖启智最后在游轮上和曾江那一段 让我们见识了什么是TVB演技的天花板。但是 法律并没有维护到被冤枉人的权益 如果这个女的老爸不是有钱的廖启智?方中信这个角色根本帮不了他 这是最大的败笔。还有陈家乐这个角色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是不是吴彦祖的前女友来着?还是好看的,身材也很正,身手也很棒,动作利落,就是和她配戏的男人太老了,想看她和帅小伙子配戏。
最后一部有点普普通通了,可以说都没有越狱情节了。
马丁·坎贝尔也只是把动作戏拉回及格线,但对于这样本来就不咋需要剧本的B级片,他老人家估计也无甚想法做更多处理吧。
邓瀚宗坏得彻底,干掉刀疤,逃狱兄弟一变味,吴卓羲这次不是冲动的性格了,沉静,城府极深,最后还是给邓sir利用😂,还是欣赏滚筒哥和刀疤的男人之间情义,之前逃狱兄弟帮柏天男和张继聪都前作和这部出狱了,打了个漂亮的酱油,刀疤死了,估计都没有“逃狱”大计了
Aretha Franklin 是无可替代灵骚歌后,天生就有一副给上帝亲吻过的歌喉。珍妮花演绎很卖力,但始终只是流于表面而已。歌曲都耳熟能详,作为一部传记电影,不过不失。
作為商人廖啟智想控訴的是代表愛民黨的曾江兩父子,而香港人想控訴的是那堵不可撼動的高牆,該种情緒在兩人對峙戲上展示得淋漓盡致(只可惜那句最憤怒最無奈的話被和諧)。而最後方中信對著三位判官的自白本會成為一段極其尷尬的雞湯,但因為其文字內容而讓這段話變得耐人尋味。廖是一個心中有怒火的香港人,方則是那些為了正義自由奮鬥的抗爭者們。(電影還行吧,廖啟智演技大賞,每一個眼神都是戲[合十])
太。。差。。了。。放演职员时的现场演唱迸发的生命力令人心潮澎湃,前面2个多小时展现的随波逐流的“普通歌手”和最后的Aretha Franklin有什么关系吗?
作为传记片,人物的闪光点几乎没有拍出来,反而增加了太多无关的dmra 失望 . 歌曲无一例外都很经典,Jennifer Hudson的唱功也很棒
感觉刀疤死的太突然了,前面铺垫好久结果邓瀚宗最后那一下子好轻松解决了🤣
投票的话就先看刀疤的前传吧,主要想看女主戏。
“没什么是一杯苹果马提尼和一升AB型血不能解决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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