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要素非常齐全:黑白画面历史印记儿童私人回忆乡愁唱歌跳舞,然而问题在于出自Branagh就感觉非常刻意匠气,诚意不足。
挺不错的,装备大更新,酷炫起来了,还加了个新队员,也挺讨喜。不过强行让阿奇自闭再自我治愈这种剧情真的挺烦
跳舞的段落挺美的,看完大概能理解为何乔治·贝斯特会那样地乖张了。
2.0。全片只見到了不屬於現實主義、只屬於舞台佈景的「乾淨」,以及導演沈溺其中嚎啕大哭的可笑場面。
😅我当时还想为什么塞尔维亚电影要说英文,是他者视角吗?看完开头才想起来了人家那是贝尔格莱德……
音喜糖水片,全片发展标准冲奥模板剧情。作为第一主角的小男孩的表演痕迹太重了,很出戏。女主的两段moment与电影格格不入,简直是为冲表演奖刻意量身打造,正好也主转配,女配提名大概稳的。詹米多南的角色完全工具人,奥斯卡如果连这种表演也提名,真是没必要。
肯尼斯·布拉纳改编他自己的童年,通过对家庭和工人斗争的真情实感打动观众。黑白颜色创造了怀旧的感觉,其他的颜色也帮助场景脱颖而出,配合上雨声、火声或嗡嗡的电视声,一种回忆尽显眼前。他可能也想不出自己该如何平衡那些自己记忆里忽远忽近的东西,但说此片不如《罗马》的,我一万个不服,讲童年的东西,哪用得着那么多匠气。
儿童电影,不能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小孩子喜欢才是硬道理。
除了画面,爱尔兰口音,还是老演员还是比较有看头。剩下青年演员因为这个剧本,其实发挥程度有限。这个剧本弄成黑白的,我觉得毫无必要,弄成儿童视角,什么都拍了一点,但最后效果是弄得稀碎。男主唱歌、以及男女主角歌舞场景本来可以增色的,但是因为剧本不行反而那一段格格不入【并不是葬礼,不能歌舞。
I love you so
9分,“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如此清晰而印象深刻的童年与故土记忆,即使身处动荡年代,家庭依旧为孩子无拘的童年支起保护伞,让他们能够在自己熟悉的街头追逐欢笑。面对家庭迁移抉择两难,但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走吧,现在就走吧,不要回头,我爱你,孩子。”
用糖霜和技巧把时代和童年回忆包裹了一层又一层,导致整部片显得花里胡哨的糖水娱乐片(多南有唱歌♥
看了三次才勉强看完,沉闷做作混乱。本来不想打分,但是鉴于甚至上了很多榜单那表明我的态度就给两星吧。
这浓浓的乡愁,仿佛拍给千里之外的我们的镜像电影。
台词动辄引用爱尔兰诗人名句的情况多到不行,像作文不会写而引经据典故作高深的学生。爱尔兰民谣和各种插曲多到几乎是一个接一个MV;知道你是爱尔兰故事了倒也不必硬拗那么多爱尔兰元素吧。
台词动辄引用爱尔兰诗人名句的情况多到不行,像作文不会写而引经据典故作高深的学生。爱尔兰民谣和各种插曲多到几乎是一个接一个MV;知道你是爱尔兰故事了倒也不必硬拗那么多爱尔兰元素吧。
这啥呀……既想厚重,又要幽默,还要伤感,还想炫技,加一点味精加一点鸡精加一点酱油加一点蔬之鲜,最后一锅乱炖成失真潦草的漫长流水账,一点意思都没有。
又一部奥斯卡呼声高的怀旧影片,在金球奖中获得最佳编剧奖。演而优则导的导演自己也出演,非常用心地再现了对自己故乡—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及60年代的童年生活的怀念,各方面的制作都很精致。可能所说的地方和时代与我们太远了,非英国的观众,似乎难以被感染许多。
从小孩的视角出发感染力太强了,虽然电影历史背景离我很遥远,但不妨碍在情感上有共鸣之处,尤其是最后的生离和死别,叫人感慨。好喜欢朱迪·丹奇演的奶奶啊!
第一次带儿子看电影,挺酷炫的,情节啥的OK,阿奇克服被遗弃的阴影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找回勇气,贝贝的形象令人印象深刻,汪汪队比得上什么钢铁侠蝙蝠侠了…真的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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