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虫就其貌不扬生养的一个细皮嫩肉的瓜娃子。。。
对我来说也是法大革命时期的风情片吧,不过不太喜欢临近幻灭时那个超现实的镜头,实在不着调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他是富于诗意的人,可不是诗人。他只管做梦,不肯思考。只忙乱,不创造。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体现新闻传媒和评论的影响力。法国青年诗歌作家爱上贵妇,靠反动报纸写抨击评论敛财,为进入上流社会加入保皇派,后被抛弃一场空。
影片改编自巴尔扎克撰写的同名小说,讲述梦想成为作家的年轻诗人吕邦普雷(沃辛饰)离开昂古莱姆,只为巴黎的灯光。这部背景设置在19世纪的影片投资超1870万欧元,已于今夏法国开机,并将持续拍摄到10月底。
我觉着吧,这部片子要和《法兰西》一起看 200年前的法国,和现在的法国,同样充满着谎言的媒体,除了钱他们什么都不需要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是精彩的,虽然拍摄得比较中规中矩,叙事靠旁白强行推进,但是巴尔扎克的作品太厉害了。洞察力,敏锐性,批判性在近两百年后的今天依旧有强烈现实意义。
他将停止幻想,他将开始生活,他将找到内心的力量
还是好长...结构很好的电影,光影声色都很棒。历史之下,社会的暗流大概只换皮囊。
巴尔扎克之所以永远不会过时,就是因为他笔下的故事,在内核上是跨时代的。这样一个憧憬繁华都市和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他拥有才华,又恰巧还有一些运气和决心,于是便在浮躁的巴黎展开了他自以为是的拳脚。可是人心啊,又怎么会满足于当下呢?一旦打开了野心的大门,猛兽便会分分钟将你吞噬,更何况是这类毫无家底的小镇青年。
他来过,他体验过,他厌倦,他失望,他走了。
好看,故事完整,流畅,也不枯燥无聊,大概是那个年代的氛围很足,男主很帅,多兰也帅,阶级问题在那个时代影响很大,男主主要是飘了,如果稳一点见好就收就好了,从无到有再到无,经典。
片名为《幻灭》,讲得更多的是“幻”,而非“灭”。“灭”,有如“眼见他楼塌了”,不过一瞬;而“灭”之前的“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才是“幻”,才是影片的题眼。而一个人一生的起起伏伏,在一个时代面前,微不足道。《幻灭》全书一共分为三部,在1837年至1843年间出版,属于巴尔扎克篇幅浩瀚(共计137部作品)的《人间喜剧》中《风俗研究》部分的《外省生活场景》编(同类下还有大名鼎鼎的《欧也妮·葛朗台》),是整个系列最长的一部。普鲁斯特曾在给友人的书信中对《幻灭》赞赏有加。中译本由人民文学社在1978年首次出版,译者是傅雷先生。
有文化的人吵架形容对方微不足道会说like a breeze… 主要还是巴尔扎克写得好,但是也没有必要加旁白加得那么多,电影完全沦为书的附属,比起同样是名著改编的《纯真年代》差了点克制
在巴尔札克的人间喜剧里,政治、感情、名气、灵魂... 万事也皆可买卖,每名 记者都变成了大作家。Lucien尝试爱,尝试挣扎,尝试在一切幻象中求存
极具天赋的文艺青年的幻灭之路。在他摸清了巴黎新闻界的些许皮毛之后,一度曾十分自负的认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而在那短暂的虚荣巅峰之后,他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了代价。巴黎从未向谁真正敞开尊贵的大门,盛宴之下,满目疮痍,人人都是小丑,人人皆为蝼蚁。这是200年前的巴黎,也是现在。
种地打鸟憨农民,暗格藏架撑,高草丛潜行,猪圈夜宵加餐,传奇双枪反围剿林中对杀,悍匪易屠,冷枪难防,小子终会变老头……故事够老派,Tim Blake Nelson 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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