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轻松很愉悦的电影,讲述在动乱中小孩子的快乐。即使是最混乱的时期,小孩子的世界也是单纯的,没有立场没有抗争,只有喜欢的小女孩和懵懵懂懂。其实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用黑白,即使是讲述回忆也不代表回忆就要是陈旧的颜色,倒是黑白的主色调让电影播放时的彩色pop out出来,感到了光影世界为肯尼斯布拉纳的触动。而且黑白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太美了,贝尔法斯特的街头也那么美,这是他写给过去写给家人写给故乡的情书。
贝尔法斯特这个名字包含了太多的辛酸与血泪,它有着太黑暗也太沉重的一段过去,而这种种情绪并不是能那么轻易地就表达出来的…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5.女主真无语😑,哭哭哭,最烦了,再好看整天又哭又闹都烦得很,父母商量事情就在孩子面前,要给孩子听,就叫醒了一起说清楚,不给孩子听就tm滚远点说,夫妻吵架也在孩子面前吵,什么玩意父母,虽然男主女主都互爱,对孩子也挺好,但是也有不完美的地方
Belfast 贝尔法斯特 11.18
肯尼斯布拉纳版《鸭先知》,献给儿时自己的回忆录,私人滤镜是真的重,估计这也会是他最高水平的作品了。画面一流,许多构图非常精美。爷爷奶奶演的精彩,爸爸妈妈颜值很高。小男孩的表演跟演冬冬的韩昊霖差不多。
“你真的挺爱电影的啊小家伙,我像你这么大时候也是”第一次动心的姑娘,回不去的故乡,肯导写就北爱版“天堂电影院”一封给故乡的电影情书💌比《米纳里》《罗马》少了些沉重多了些跳跃活泼和时代音乐(BGM太赞了)一家人的表演都情感真挚动人,祖父母的金句最多,小演员无比灵,“我的父亲母亲”倒令我感受到了南叔的魅力,果然还是喜欢这种中年疲惫人生中的温柔啊~~
能感觉到作为一部私人回忆的作品承载了很多回忆和情感。彩色的电影和剧院是那个年纪最大的快乐。星际迷航和chitty chitty bang bang真的是惊喜彩蛋。很喜欢黑白片的光影,还有一些定格镜头的布局。剧情平淡如水,就像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看到主角是个小孩子,我一度认定又会出现很多讨厌的熊孩子情节,结果这是我见过难得懂事又可爱的男孩,为此不愿苛责这部电影。
3.5很明顯就是模仿羅馬的作品,應該說艾方索柯朗拍出羅馬後,一堆大導演便開始拿自己長大的地方進行創作,構築自己心中的羅馬,但其中什麼都模仿,且最沒有自己風格的英國導演,便是咱們的肯爵爺。說到這也不是想要說貝爾法斯特很難看,跟尼羅河相比我反而欣賞這部很多,愛爾蘭1960年代末的緊張氣氛,搭配一個小男孩的成長故事,看到兔嘲男孩、月升王國的影子,家鄉動盪不安,最後舉家遷移至英國的掙扎過程,構成一個告別家鄉的成長之旅,喜歡布萊納置入的迷影情懷,索爾漫畫置入也令人會心一笑,但是多重視角顯的有些混亂,看完並沒有給我種這小男孩是全片主角的感覺,反而媽媽還比較像主角。傑米道男好久不見,總算又接到一個好角色,茱蒂丹契片尾特寫是入圍女配的關鍵。微拙劣的模仿羅馬作,但主題是動人的,看完還是得說:布萊納資源太好了。
每一个用黑白影像的导演一定都是有野心的,或者至少是有想法的。60年代末的贝尔法斯特,动荡而不安。小男主的童年恰好在这里。镜头下的真实生活都是黑白的,唯有主角一家人看电影的时候,银幕是彩色的。忍无可忍后,一家人终于离开贝尔法斯特搬家去伦敦。等小男孩长大以后,他的童年记忆会是彩色的吗?
#4.0# 小孩儿演得不错 肯尼思布拉纳快要被我拉黑了
{★★☆} 这不是个轻松的决定:我相信Kenneth Branagh童年的图像,也相信他在镜头后忠于这份图像。但看完后数日,我脑内却难以回忆起几个这部致敬Branagh所成长街区的电影里,在那条街区上生活的被挤压、坚守或放弃的人们。就像孩子模糊的念想,贝尔法斯特变成了一个抽象的概念。有地标、有伤痕、有欢笑,却没有一个让他不舍离去的理由。
我相信肯尼斯布拉纳说的,他确实没看过《罗马》,不然也不至于把这个片子拍成个爱尔兰版的《岁月神偷》。但他的摄影肯定看过《罗马》,不止一遍。
50-60s导演思绪回潮将创造精力聚焦在私人回忆,和《罗马》之间再差几个《罗马》,怎么说,buddy还真的像是60年代的孩子(in every way
小男孩和祖父母演得最好。口音确实有点难懂………
镜头和音乐都很美,几个角色都很赞,很多对话都富于哲理。for the ones who leave for the ones who stay and for the ones who were lost
Irish Protestant Family.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来个人告诉我肯爵是如何挤掉牛蛙混到今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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